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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艺术设计专业2006级于振洋同学于2007年2月1日下午,在沈阳市中街逛街时,拾到一个牛皮纸袋,内装现金一万余元,在原地等待了几分钟后,他将现金送到了派出所,交给了民警。第二天,在民警和记者的协助下,于振洋将拾到的10958元钱交还给了失主——从葫芦岛来沈打工的高女士。《沈阳晚报》在显著位置对于振洋同学的事迹进行了连续报道。
于振洋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体现了当代优秀大学生的高尚品格,展现了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质。院团委、学生会向全院学生发出倡议:学习于振洋同学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高自身道德修养,努力成为品学兼优,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优秀大学生!
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
团委 学生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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