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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
承办单位:旅游管理系团委
具体内容:
1.反映校园师生精神风貌(教与学、日常生活、学子风采)。
2.展示辽宁省风景区的最新风貌作品。
3.体现当代青年积极向上.激情活力.充满青春的气息。
现开展由旅游管理系团委承办的摄影大赛,现面向各系全体同学征集作品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要求:
1.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型号的相机和胶片来进行创作。
2.参赛作品黑白、彩色均可;每系最少交10幅,个人最多交5幅。
3.作品规格为10寸,不得装裱,不收底片和反转片。
4.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作品背面请注明题目、作者姓名、所在系专业、学号、作品拍摄地。
5.为鼓励新作,已在省级和国家级比赛获奖的作品,本次比赛不予评奖。
6.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在相关活动中的使用权。
7.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如发生纠纷,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8.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妥善保管。
9.参赛作品以系为单位于指定时间前报送承办单位。
二、报名时间与地点:
时间:2008年4月25日-----2008年5月10日
注:请各系掌握好时间,于5月10前把作品交到旅游系办公室
三、评判标准:
本次大赛秉承公平,公正,公开原则对每一份参赛作品进行评判。并有艺术系专业老师从作品内容,形式,构成等原则进行专业点评。
四、奖项设置:
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其中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5名。最终获奖作品将在图书馆一楼统一展出。
五、退稿原则:
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最终归还本人,并请及时派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领取。
旅游管理系团委
2008年3月31日 |